关于做好2005年优秀在校大学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总支:

     为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科教党委、团市委《关于做好优秀在校大学生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意见》,从源头抓起,选拔一批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品学兼优、有发展潜力的在校本科大学生,为建设高素质的青年党政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奠定基础的要求,现就我校做好2005年在校优秀大学生选拔培养工作做具体部署:

一、思想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选拔优秀大学生是尽快培养一大批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理想、有信念、讲政治、懂全局、识大体的年轻后备党政管理人才,这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要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高度来认识培养高素质青年人才的重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与学生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高素质青年干部队伍工作结合起来。

二、掌握条件,做好遴选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为培养对象:
    1、大学生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省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团干部;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综合奖学金获得者,社会工作单项奖获得者;
    4、担任学生班团干部或从事某项社会工作表现突出者;
    5、在校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6、在班、团集体中有较高威信的其他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根据选拔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
    1、初选培养对象:从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选拔出40名本科生,作为选苗育苗工程的初选培养对象,由学生总支在全面了解情况下提出初选名单征求学院党委意见,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2、重点培养对象:大学二年级第二学期选拔出20名本科生,作为选苗育苗工程的重点培养对象,推荐途径同上,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交学生工作部审核。这些学生原则上将在2004年初选培养对象中选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3、优先培养对象: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确定8名本科生,作为选苗育苗工程的优先培养对象,推荐途径同上,将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综合学院总支和指导教师意见,确定名单,再由学院填写登记表和汇总表,交学生工作部审核。
    4、选调生:确定1名本科生为选调生,由学生工作部征求学院意见,提出名单,报校组织部,并经校党委同意后,填写《上海市选调生登记表》报市教育党委和团市委。

三、积极培养,跟踪考察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这些学生的思想教育,积极开展“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教育活动,以大学生党章学习小组、二级党校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思想素质和综合能力,以此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
    2、学校对遴选出的培养对象,给予党校培训、实践考察、挂职锻炼、专项培训等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学生理论素养和思想品德,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进一步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3、在就业择业期间培养对象,学院要加强就业指导,鼓励他们参加公务员考试,对通过考试者应向党政机关推荐,对到企事业就业者优先推荐。

学生工作部(处)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