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学院学生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和政策教育,思想品德和法纪教育,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2、根据党委部署和本院的实际情况,结合学生特点,制定每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
3、深入学生班级、寝室,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定期研究分析学生思想状况,指导和支持分团委、学生会开展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4、配合学校开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开展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活动。
5、抓好辅导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关心辅导员的成长和工作,认真贯彻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
6、根据有关规定和职能部门的统一布置,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完成毕业生就业、新生入学、社会实践、评奖评优、奖、贷、勤、补、免等方面的工作。
7、积极做好学生中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抓好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8、协调发动本院各部门、各组室教工参与学生工作,做好学生的信访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