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填写《入党志愿书》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有哪些要求?
     《入党志愿书》己载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和审批过程,是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尽永久性的档案材料。因此,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其具体要求是:
     (1)填写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申请入党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填写的内容和要求,向申请入党人详细讲解清楚。
     (2)申请入党人必须严格地按照《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填写    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填写。填写的内容要准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3)《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好后,应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
     (4)《入党志愿书》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要涂改。

     二、发展对象何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经支委会初步审查,认为其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前,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方可由本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三、《入党志愿书》能否请人代笔填写?代笔填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入党志愿书》一般应由本人填写。如本人因文化低、残疾等原因填写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本人口述的内容代填写。代填写的党员必须忠实于本人口述的内容,准确表达本人原意,不得任意发挥。填好后,除本人签名盖章外,代笔填写的党员也要签名盖章,并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

     四、怎样填写“曾用名”?
     “曾用名”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用字要固定,不要用同音字代替。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必填写。

     五、怎样填写“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一栏,一律填写公历时间。

      六、“籍贯”、“家庭出身”和“本人成份”怎样填写?
     “籍贯”,应写明祖居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域填写到县)。籍贯不能理解为出生地。“家庭出身”,应写本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的家庭阶级成份。原工商业者子女,在1979年6月30日以前参力口工作(包括插队落户)的,其家庭出身填资本家或资本家代理人;1979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其家庭出身填干部或工人、农民。从现在起,家庭出身可采取写实的办法。“本人成份”,应写明本人参加革命工作或担任国家干部前的社会职业(个人出身)。如参加革命工作或担任国家干部前的社会职业变动较多,一般应以从事较久的职业填写,也可以紧靠参加革命工作或担任国家干部时的情况填写。如既未参加革命工作,也未担任国家干部,可填写入党前的社会职业。

     七、“现有文化程度”和“现任职务”怎样填写?
        “现有文化程度”,应按学历填写。经组织培训或自学提高文化程度的,可以按照经有效考核并由组织正式认定的现有文化水平填写,但要加上“相当”二字,如“相当大专”等。“现任职务”应写目前所担任的职务,如科长、厂长、经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讲师、主治医师等。担任职务较多的,填写主要的。没有职务的,可按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填写,如工人、售票员、驾驶员等。

     八、“入党志愿”怎样填写?
     “入党志愿”,应紧扣三个方面的内容写:一是对党的认识;二是政治信念、入党动机和心愿;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填写时,一定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写出自己思想认识的发展,变化过程和真实的思想感情,不要只抄党章和有关材料,也不能简单地照抄入党申请书。因填写“入党志愿”时,申请入党者已经过党组织较长时间的系统教育和精心培养,并经历了较长革命实践的锻炼,思想认识等各方面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与写“入党申请书”时相比,已明显不同。

     九、“本人经历”和“奖惩情况”怎样填写?
     “本人经历”,从7周岁或上小学开始填写。起止年月要衔接,不要遗漏;“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主要职务;“证明人”应填写对自己最熟悉的或在一起工作过的人员。“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应写明经过本单位、上级领导机关或有关单位正式批准给予的奖励和处分。奖励和处分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为了说明奖励和处分的规模、级别和处分情况,填写时应写清楚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到何单位(部门)给予的何种奖励和处分。担任某种公职(如人民代表),受到的口头表扬、物质奖励等,不必填写。因受迫害而受某种处分,经复查平反纠正了,不再填写。

      十、“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怎样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应写明姓名、称谓、工作单位、职业(职务);政治面貌。如有重要问题,应注明问题的性质、结论;组织处理意见等。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混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含养子女),以及同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主要社会关系”,应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对本人影响较深的亲属、朋友等。
     (2)对“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称谓要规范,不能使用地方习惯称呼,也不要使用含义不清的称呼。
     (3)参加党派组织的,应注明是哪个党派的党员(成员)。如参加中国共产党,应写明“中共党员”,不能只写?党员”二宇。未参加任何党派的,不必写“群众”二字。
     (4)已离退休的,不能只填写“离休”或“退休”二字,而应写明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职业(职务)和政治情况等,并注明何时离退休。
     (5)父母已死亡的,也应写明生前所在单位、职业(职务)和政治情况等,并注明死亡时间。

     十一、“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怎样填写?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入党志愿书》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也可以填写其他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有些栏目内容填写不下或无内容可填怎么办?填写《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时,应当简明扼要。,尽量不要超出本栏。如内容确实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填写,并在附纸的第一行注明是附在哪个栏目。如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写“无”,不要划“X”或“/”。

     十二、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能否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已具备党员条件,并已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这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也可以避免填写了《入党志愿书》后却因条件不成熟或其他原因未被上级党组织批准,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因此,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不要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