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范例:党员退党工作机制

     

上海市某区试行党员退出机制。党员退党机制主要是为疏通党员出口,让少数因不符合党员条件、信仰改变或无力履行党员义务,自愿放弃党员身份,主动提出退党要求的党员体面地不受压力地根据党员规定的权利退党。2001年某区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党员主动退党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党员退党工作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1)本人申请。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须党员本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可由他人代笔后,本人签名或盖章。

(2)组织谈话。党支部自接到党员要求退党的书面申请之日起一周内,由支部派两人以上党员找本人谈话,主要了解其退党原因和动机。谈话应作好记录,经本人审阅后签名或盖章。

(3)调查核实。党支部在与本人谈话后须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了解其主动退党的真实原目。

(4)审查研究。党支部根据党员本人申请、谈话和调查核实情况,审查是否符合主动退党条件。应召开支部委员套或支部大会进行审查研究。

(5)作出决定。经审查研究符合主动退党条件的,应作出同意退党的书面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讲座通过,并宣布除名。如审查发现主动退党的党员触犯党纪法规,应予以开除党籍的,则按党纪有关规定处理。

(6)通知本人。党支部作出的同意党员退党的书面决定,应在支部大会后半个月内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收。

(7)支部大会结束后,应将本人申请、谈话记录、调查核实材料、党支部决定等材料报上级党组织的备案,并归于其原党员档案。党支部决定同时应归于党支部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