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党章第十三条规定:“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撤销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说明情况,做好党支部工作资料的整理和留存,做好党员所去支部的建议和请示等,一并呈报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