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0日召开的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附属新华医院荣获第十七届(2013-201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新华医院第十三次获得这一殊荣,并第十次蝉联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上海市文明单位是由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标志本市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上海市文明单位的标准是:思想教育深入,单位风气向上;文化建设有力,员工素质提升;管理科学规范,人际关系和谐;社会责任落实,公众评价良好;创新理念领先,发展持续健康;业务水平突出,服务质量优异。
在2013-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新华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对医院医疗流程、细节服务等方面持续改进,倡导和推广“市卫生计生委二十条人文细节服务举措”,响应“上海市卫生计生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圆满完成上海市和卫生系统文明单位申报及各项检查,创新完善精神文明考核工作,开展“特色项目”、组建啄木鸟志愿者队伍等,顺利完成杨浦区双创工作。
在医院“强内涵、重实效、创特色、促发展”十二字方针引领下,院精神文明工作将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把精神文明的创建始终贯穿于医院日常工作之中,实现院精神文明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