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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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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对快递代签收的新规定

来源:   2012-04-28    浏览(

    从5月1日起,我院收发室将依据《快递服务》及《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规定:未通知本人,快递员派件时由门卫、前台等代签收快件,属于快递公司违规行为。快件代签收必须征得收件人同意或委托代收,以避免快件的缺损、损坏、空包、遗失等矛盾的发生。
    希望得到师生员工的配合,如需我们代收快件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写好委托书,承诺委托学院收发室代领快件。
    谢谢大家的配合,我们将继续为大家做好信件的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