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人员综合保险理赔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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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前务必拨打电话4008105119转1进行寻诊 尊敬的客户: 您如果想了解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来华人员综合保险理赔服务事项,请您仔细阅读如下内容。 理赔程序: 保险事故发生后,理赔的规范程序: 1.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需就诊,需直接致电4008105119转1键,由救援医生进行健康询诊、就医指导及理赔注意事项说明。如经过询诊且门诊治疗后医生确诊需进一步住院治疗的可向救援公司申请住院垫付,救援公司与医院沟通确认后决定是否启动住院垫付程序。凡未经救援公司医生询诊备案且未经门诊诊治而直接入院治疗的(包括病情未达到住院程度却要求门诊医生同意住院治疗的),救援公司不负责住院费用垫付。对于未按照上述程序申请的,个人自行垫支医疗费用的,将无法获得赔付。 2.重大事故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报案 理赔咨询、报案电话:4008105119转1键 未开通400电话地区可拨打010-67185217: 凡是未经400电话报案或者未按照要求规范程序执行的,将无法获得赔付。 理赔应备文件: 1).身故或意外伤残 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B被保险人伤残时需提供伤残鉴定证明(由指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C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D被保险人与所有受益人关系证明及受益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如意外事故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及相关部门的定性材料(如: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高坠、溺水等须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出具事故属意外或自杀的定性材料,饮酒导致事故须出具酒精含量定量报告) F有效投保凭证复印件 2).意外伤害医疗 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B意外事故经过及证明(如是交通事故出具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C收费收据原件 D相对应每次就诊病历,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3).门急诊医疗 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B收费收据原件 C相对应每次就诊病历,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如果已满2000元的起付线,同样须提交2000元以下的发票原件、病历、费用明细、检查化验报告单的复印件。 4).住院医疗 A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 B 如意外事故须提供意外事故证明(如是交通事故出具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C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明细原件 D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以上2)—4)项特别说明: (1)每次赔付文件中须附上被保险人中国大陆境内的银行帐号及相关准确的帐户信息;(具体内容请联系4008105119转1键)。 (2)若一次保险事故分别在两家(含)以上医院就诊,须出具每次就诊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3)就诊医院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的公立医院,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范围的项目和费用。 5). 护工费申请 住院期间医院或护工服务公司出具的护工费发票原件。 理赔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双子座B座303室 收件人:来华项目理赔部 电话: 4008105119转1键 邮编: 1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