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00:00:00   点击数:

各学院(系)、各临床欧洲杯竞猜平台: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欧洲杯竞猜平台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同时为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帮助他们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欧洲杯竞猜平台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我院在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类别及额度

1.国家奖学金5名(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 96名(5000元/人)

3.上海市奖学金7名(8000元/人)

二、奖学金评审要求

(一)各学院在组织评审时,必须遵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相关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及评审标准,同时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

1.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高校在校生,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2)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3)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4)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必须是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特别优秀的学生。

3.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4.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二)根据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要求,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参照执行)要求如下: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对于按评选办法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除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

1.欧洲杯竞猜平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系学生人数比例及奖学金评审要求将申报名额分配给各学院(见附件)。

2.9月20日前,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或总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等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给学生,并严格按指定的奖种、等级和名额,组织学生申报,并审核学生申报材料。

3.9月27日前,请各学院完成初审工作,候选人学生名单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4.各学院请填写初审名单汇总表,并撰写评审报告,报告题目写成《**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组成员名单、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初审名单汇总表及评审报告纸质版(盖学院公章)于9月27日16:00之前交至欧洲杯竞猜平台学生工作处(东四舍313室),同时初审名单汇总表及评审报告电子版发至xgb@shumu.edu.cn,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5.报送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请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四、注意事项

奖学金评审都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书(个人简介100字,包括个人情况介绍与家庭经济情况;个人事迹2000字,包括在校期间获得过的奖励和资助,取得的成绩等);

2.学生成绩单(2016-2017学年);

3.其他证明材料;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同时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复印件。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审规定,以认真、仔细、严谨的态度完成此项工作。

欧洲杯竞猜平台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