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欧洲杯竞猜平台各类消防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8 00:00:00   点击数: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做好如下工作:

1. 经常深入教学、科研、后勤等部门,了解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每周巡视一次,重大节日和寒暑假前,坚持全面安全检查。

2. 负责对各部门执行防火安全规定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包括对违章者处理。

3. 做好各教研室、科室、后勤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保养工作。定期检查,保证完好。

4.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领导和隐患所在部门领导、根据隐患危险大小提出停工整改及合理建议,消除隐患。

关于明火管理的规定

1. 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殊工种操作业证》后才能作业。无证者一律不准进行电解、风焊、气割等作业。

2. 明火作业人员在明火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循电焊工有关操作规定,对作业场所,周围环境采取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后方能作业。对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的违章作业,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3. 修建、改建、扩建和其它临时工程或在禁火区需动用火(电焊、气割)的必须事前填写《明火作业申请表》,经武保处现场检查批准后才能作业。对作业条件环境差,又具有火灾危险的,要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和配备必要数量的消防器材。

4. 外省市和市政临时来校施工队伍中的电焊工,在施工前应将《特殊工种操作证》交武保处登记认证后才能操作。

5. 对无证操作和违章操作的,将按防火安全有关条款处理。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用电安全,节约能源,特作如下规定:

1. 因教学、科研或特别工作需要,申请使用电炉、电热油汀、取暖器的部门,应事先到实验室管理科填写申请,经后勤中心、武保处检查批准,发给使用证后才能使用。

2. 经批准同意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增温设备的部门,应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得随意移动位置,每天由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如下班后仍需要使用的必须有人值班。

3. 未经后勤中心、武保处批准而由各部门、学生宿舍,自己购置或自己制作的电炉。取暖器以及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电熨斗、电卷发器(包括家用电器)等一经发现,武保处将根据市计划用电办公室,公安局有关规定,有权予以没收,按性质轻重给予处理或行政处分。

4.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是专业电工的不准私自接拉电线,任意改变线路排向,拆装开关、插座,防止发生短路引起火警事故。

5. 对虽经过批准使用电炉和各类取暖器的部门,如不按有关规定保管。使用、检查或随意改变使用性质的。武保处将按情节取消使用资格,酿成火灾或其它事故将追究责任。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项目消防监督管理的规定

为了保证在学院内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排查建筑施工项目中的火险隐患,确保各项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做如下规定:

1. 凡新建、扩建、改建(含内装修)工程,不论规模大小,隶属关系,都必须履行建筑设计消防审核手续。工程主管部门应将工程设计方案送院武保处或公安消防主管部门审核,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单》。工程主管部门向院长办公室递交建筑施工项目申请报告,设计图纸时,必须附有经同意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单》,否则不予办理。

2. 建筑施工项目必须由具备规定资格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实施,凡聘用施工队部门,应在施工前到武保处办理施工人员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主管部门和施工队应分别同武保处签定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

3. 建筑施工项目竣工后,主管部门应向武保处提出验收申请,一般工程由武保处,大型工程由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发给《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凡未经防火审核而擅自施工或在施工中擅自改变防火设计的施工均属违章,一经发现,按《上海市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消防监督管理处罚方法》的规定处理。武保处定期检查各工程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必要时,可责令暂停施工,先行整改。对违章施工,不进行整改,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防火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欧洲杯竞猜平台建筑工程的管理,维护学院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上海市消防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欧洲杯竞猜平台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欧洲杯竞猜平台各单位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扩建、装修等工程,统一归口欧洲杯竞猜平台资产管理处基建科管理。

二、欧洲杯竞猜平台武装保卫(部)处负责对学院建设工程中消防工程部分的立案、设计、施工、验收进行检查与监督,以及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三、建筑工程在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工作中,应认真贯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消防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制。

四、建筑或装修工程的防火设计,应由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承担。防火设计一旦批准,建设与施工单位均不得自行更改。施工单位必须是有建筑或装修资质的合法单位。

五、各单位的建筑工程在动工前20日内(校内重要工程40天),应将消防审核所需申报材料准备齐全,经院武保处签字后,报资产管理处基建科。由基建办送市、区消防审批机关审批,并将工程中消防部分的相关资料交由院武保处进行备份。未经审批同意的建筑工程不得施工。所需申报的书面材料为:

1、建筑工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总体施工进度安排、施工中所用材料、品种、数量、主要施工方法等)。

2、甲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并附有施工单位在现场用火、用电、油漆粉刷等项目的消防安全措施及防火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建筑工程平面图、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及灯光安装图,图纸规格按公文规范制作,并装订成册。

4、特殊装修改造的(如图书馆、档案馆、汽车库、人员密集场所和加工生产场地等)除报平面图外,还应有剖面和立面图纸(图纸规格同上)。

5、改变或新增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和产品材料。

6、提供有关装修使用的木材、壁纸、地毯、纺织物等材料的使用部位以及防火性能的检测证明。

六、建设单位应确定一名防火负责人,负责该建设项目的防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得到上级消防机关的批准,是否到学院武保处与学校签订了消防安全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了动火证,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协助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改变原防火设计,随意增、减防火项目,改动原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存在火险隐患等行为,要督促乙方认真进行整改。坚持不改的,应随时向学校武保处报告。在接到武保处违约扣款书面通知后,应从工程款中如数扣留并上交学校。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和院内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及火灾调查处理等工作。

八、工程竣工后建设施工单位要向学校武保处通报,准备好所有验收工作所需资料,报原审批部门进行验收,并交学院武保处备案。

九、建设施工单位(乙方)应遵守以上规定。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工整改,处以500元以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细则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确保本工程的顺利施工,依照国家消防条例,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工程的场地、工程的实际特点等,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教育,

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认识,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建立健全组织:为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工地有专职防火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形成公司、处、工地安全防火体系。

3、加强对消防器具的配备:在地面临时设施周围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砂箱、铁铲、消防水桶等设防设及工具,指派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及工具供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施工现场和员工住宿区,严禁烧电沪、煤油炉,施工现场中需要动用气割、气焊和电焊及动用火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严密注意,现场要有足够的防火设施。

5、监督检查:为确保防火工作落实到实处,经常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施工现场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问题,领导现场防火保卫组,对现场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现场用火严格执行申请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压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龙头等)。消防器材要设明显标志,周围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经常检查,设专人负责,各种消防器材不准随便挪用,保持常备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防火守则

一、学习消防知识,遵守消防法规。

二、掌握自防自救知识,提高应急能力。

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动用明火。

四、不在公共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不擅自使用电热器具、电炉。

六、不私接乱拉电线。

七、不损坏,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八、不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

九、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消除火险隐患。

十、下班前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关闭煤气。

十一、发生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消防设施安全管理条例(试行):略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略

消防器材供需协议:略

消防器材验收制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