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综合治理概述

2014-03-03 00:00 浏览(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综治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各单位把综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安全稳定工作与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持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和综治工作责任追究制。把任务布置到单位,把职责明确到个人,把具体标准落实到各个环节,把工作政绩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二是按照市区综治委的要求,制定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在学院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加强同公安、城管、工商、卫生、文化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提出整治建议并配合执法,分阶段实施并共同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高校周边环境。

三是以“警校共建”为切入点,形成合力,多次进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院的“三门”管理、外来人员与重点部位防范情况,在综合治理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扩大“共建”的内涵和外延,共同维护学院及周边的环境秩序。

目前校园周边无黑车、市容环境、食品安全、非法出版等情况,乱设摊现象也基本遏制,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市教委和综治办的一致肯定。

四是安全文明校园经过多年的创建已形成长效机制,成效明显。今年对已经形成的好的制度加以完善和整理,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汇总,执行因形势和发展变化而确定的新的工作内容和任务,按照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的深层内涵要求,督办建设基层重点部位工作制度和台帐,在年底市教委、市综治委组织的“2012-2013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检查评估”中获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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