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治安保卫工作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指示,组织制定了学院社会治安综合业治理规定,定期研究部署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健全基层组织,整章建制。制定和完善学院各项治安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学院内部治安防范目标管理责任制,构建以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为核心,公安保卫机构为骨干,基层行政管理部门为基础,群防群治队伍为依靠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实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三、 开展法制宣传。组织保卫、宣传、学生工作等职能部门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
四、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活动战役部署,联系学院违法犯罪活动特点,从实际出发,提出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打击;抓住师生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治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专项整治。
五、 加强防范工作。发动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把治安问题解决在基础,化解在内部,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和隐患;制定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案,疏导和调节各种社会矛盾和民事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避免矛盾激化。
六、 组织学院治安防范工作的检查: 批评考核。定期分析和通报学院内部治安防范情况,改进防范措施;总结个人先进经验,对作出显著成绩的保卫干部、治安责任人和治保组织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