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安全保障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
三、值班人员在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守工作纪律。
四、上级部门到现场检查,当值人员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立即通知值班干部。
六、值班人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信息及从屏幕中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及时定位录像,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案件、事故等应迅速按照预案上报处理。
七、值班人员应爱护使用的设备,搞好室内卫生,严禁在监控中心吸烟。
八、机房的电话为值班专用电话,严禁拨打私人电话。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