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复旦大学)定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举办上海市第九期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16年11月6日-2017年1月6日,分为集中学习、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和在岗研修四个阶段。其中,2016年11月6日(星期日)-12月9日(星期五)为脱产研修。具体如下:
1.集中学习期
时间:2016年11月6日(星期日)-11月18日(星期五)
地点: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复旦大学)
2.学习考察期
时间: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11月25日(星期五)
地点:各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3.挂职锻炼期
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12月9日(星期五),“上海市辅导员培训基地”所在高校、“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所在高校、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教育部易班发展中心等。
4.在岗研修期
时间:2016年12月12日(星期一)-2017年1月6日(星期五)
地点:各学员所在高校
二、报名对象
2016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计划招收60名学员,报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含硕士在读);
3.工作表现优秀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
4.能够达到集中脱产学习要求。
三、报名方式
2016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学员报名请以学校为单位推荐。“上海市辅导员培训基地”所在高校和“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所在高校每校推荐2人,其他高校每校1人,设有研工部的高校可再推荐研究生辅导员1人。学员请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1),电子版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前发送至fdypxjd@fudan.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学校)(姓名)2016年高研班报名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于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13:00-15:00报道当日现场提交。
联系人:陈李佳 童子益;
电 话:021-65643400。
四、学习要求
1.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除在岗研修期外,均要求脱产学习,各派出学校要做好学员相关工作安排,保障学员按要求参加学习。
2.学员应按要求参加各项研修课程,不得无故缺课。集中学习阶段缺课超过4个单元或挂职锻炼阶段缺席超过2个单元者,不予发给结业证书。研修期间应完成以下“六个一”:
(1)撰写一篇5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
(2)提交一篇学习小结;
(3)在小组讨论中做一次专题汇报;
(4)在学习考察前提交一份考察学习提纲;
(5)在挂职学校主持开展一次学生主题活动(如主题班会等)或作一次工作交流;
(6)为挂职学校及派出学校的辅导员工作各提一条建议。
五、培训费用
学员交通费自理,其余费用由培训主办单位承担(含食宿、挂职费用)。
六、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地点
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13:00-15:00,复旦大学东区(国定路440号,近政通路)学生宿舍14号楼一楼活动室。
2.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本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用以办理学员登记表和结业证书等;
(2)报到时需提交一份纸质版辅导员工作案例或工作难题思考(800字左右),并将电子版提前发送至fdypxjd@fudan.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学校)(姓名)工作案例。
附件:2016年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