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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杯竞猜平台转发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15年12月28日 00:00 浏览(

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后[2007]6号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上海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按照执行:

一、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要及时沟通学生住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当代大学生心理、生活等特征,完善高校学生宿舍管理方式,激发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

二、各高校要全面梳理整顿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学生住宿管理情况。学校举办的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含高校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学生,在办学主体学校校内住宿或由办学主体学校统一在校外安排住宿的,必须经办学主体学校批准;校内空置学生宿舍提供给其他办学主体办班住宿的,必须经宿舍主体学校批准,并切实承担监管职责。

三、各高校要切实落实中共上海市科技与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1号)精神,加强学生宿舍的思想政治建设、党团建设和文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为广大学生营造和谐校园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高校后勤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与服务水平。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广泛听取住宿学生的合理化建议,积极落实各项服务、修缮、卫生、安保等管理措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需求。同时,后勤部门也要积极吸引学生参与宿舍管理,特别是引导学生合理用电、用水,开展宿舍环境卫生建设,创造良好的高校学生住宿环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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