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在15013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1343个,并请有关部门作了处置。
高检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集中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预防工作,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了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专项工作。截至10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在15013个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其中,国家级工程项目1667个,省级工程项目2930个,省级以下工程项目10416个,通过预防,发现不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1343个。
记者了解到,各地检察机关在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中,根据本地区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措施。例如,浙江省检察机关以“项目安全、项目廉洁”为切入点,通过预防措施,达到“三个千亿”工程建设中的29个百亿项目预防工作全覆盖。北京市检察机关整合全市预防资源,统分结合,统筹协调,共同开展拆迁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提出了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对策。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全省50个重大项目建设和灾后重建中开展预防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影响。
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预防工作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针对多发、易发行业、部门、单位适时提出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截至10月,各级预防部门结合办案共提出预防建议34771件,被有关部门采纳29305件,提出预防咨询97345次。其中,江苏省检察院结合办案向省环保厅提出检察建议、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的《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多发应引起高度重视》调研报告、湖南省检察院提出的《当前少数医疗机构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调研报告等对原因分析透彻,提出预防建议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得到了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取得了积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