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通知,就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纪律要求。主要内容有:
一、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全会的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集中力量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大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坚决抵制奢侈挥霍、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气。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把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当作节日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教育。要有针对性地抓好“两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积极宣传廉洁从政、移风易俗和廉洁过节的好典型。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和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
三、落实责任,加强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带头遵守并组织落实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积极会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通知要求,并就具体工作情况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