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议6月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实施《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把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中央纪委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还提出,“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何勇指出,《规定》为有效查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贯彻实施《规定》,能够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这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各级纪检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为贯彻实施《规定》创造良好条件。首先要抓好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提高防范类似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广泛进行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增强与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何勇要求,要抓紧部署,认真、稳妥地做好有关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要以贯彻实施《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当前,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核查党员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二是认真排查目前掌握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集中惩治拒不纠正的违纪违法者。三是围绕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的办案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并保持查办案件的力度。四是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继续加大并长期保持惩治权钱交易行为的工作力度。对搞权钱交易的腐败分子,必须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同时,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也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惩治。中央纪委今年将派出专门检查组,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要通过督促检查,把《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何勇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提高执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调研,及时掌握违纪违法案件新动向、新成因、新形式、新手段,深入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发案规律和办案经验。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发挥好法规制度的作用。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努力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和途径,努力提高调查核实和突破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主持会议。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刘锡荣、张惠新、刘峰岩、吴玉良、黄树贤、屈万祥,以及副部长级室主任王伟、刘建华出席会议。北京市纪委等八个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各省(区、市)纪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委、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及军委纪委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负责同志,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厅、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