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全国卫生系统自2005年8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来,至2006年12月,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979件,查结434件;涉案人员1348人,涉案金额6121万元;242人受到刑事处理,27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介绍,在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注重实效,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国有27个省(区、市)卫生厅局先后设立了自查自纠上缴款物专项账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四川、吉林等省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尤其明显。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单位均公布了举报信箱,与工商、药监等部门联手,对2001年以来的商业贿赂线索进行了彻查。通过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总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医疗收入增幅也呈下降趋势,由2005年的18.76%降至6%。
2007年卫生系统将通过深化自查自纠、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加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