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历来高度重视,200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共承办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89件。截至去年8月30日,办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好评。2007年1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去年“两会”结束后,为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中央纪委及时召开交办会,对办理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突出重点,认真答复,切实提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在把握中央纪委的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有的部门对办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指派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工作能力的同志负责答复稿的起草工作;有的部门对涉及重大、复杂问题的建议提案,组织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查阅大量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质量较高的答复意见;有的部门主动加强与会办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了解他们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并召开了全国政协提案办公室及各会办单位参加的会议,向委员当面汇报提案的办理情况,共同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措施。在正式答复前,还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和委员参加会议等形式主动听取意见,了解他们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办理要求。代表、委员们认为中央纪委在办理建议和提案时态度认真负责,答复清楚全面,对此予以肯定。
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做到件件按时答复的基础上,坚持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积极采纳和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发挥好建议提案的参政议政作用。有委员提出了《关于制止、禁止党政机关迁址工程以节约用地和减轻财政负担的提案》,中央纪委、监察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的相关规定。有的委员建议,要构建“问责”体系,落实“问责”制度,根据提案的内容,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了有关问责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