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召开省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会议,对2007年省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任务分工。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矫正中主持会议。
李法泉强调,省直各部门一要搞好责任分解。各协调组要按照所承担的重要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把各项任务进行再分解,一项一项地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方法步骤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质量标准明确。二要抓好组织协调。省直各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握全局及时协调,深入实际跟踪协调,发现问题马上协调。三要强化督查指导。各部门要坚持把督查指导寓于组织协调之中,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落实任务情况的综合反馈,加强典型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四要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把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直接抓。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不仅要“挂帅”,而且要“出征”,要发挥主导作用,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