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3月21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在会上强调,2007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政务公开的战略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政务公开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何勇指出,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对推行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2006年,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和理论研究,积极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拓展,进一步深化中央国家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何勇强调,十六大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丰富经验,主要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政治保证;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促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必须坚持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统一,加快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何勇指出,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对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按照《条例》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真正把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要加强宣传教育,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为《条例》实施创造条件;要完善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为《条例》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何勇强调,要努力做好2007年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把政务公开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条例》出台,把推行政务公开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抓好卫生、教育、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和铁路、公交、电信等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让百姓了解,让群众知情。要把办事公开与纠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行业作风建设。要注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要加强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对政务公开工作典型进行评比表彰,培养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由国务院副秘书长、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适时主持,中央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干以胜对2006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宣读了《2007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杨学山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要点。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