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做好该公约和我国法律制度相衔接的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我国反腐败向纵深发展。
吴官正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已经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要本着平等互利、尊重差异、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产返还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要深化政府间双边合作,参与并推动区域性多边合作和全球性国际合作;在反腐败能力建设、经验交流、人员培训、资金技术援助等方面,与国际公共组织开展合作;继续按照积极参与、相互理解、扩大交流、分享经验的要求,做好与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在推动跨国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预防腐败、遏制商业贿赂等方面,与他们开展必要的合作。
吴官正强调,要健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积极与其他国家开展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的谈判、签署工作,堵住腐败分子携款外逃的后路。抓紧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国内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增强效果。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探索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意吸收和借鉴各国反腐败的经验和教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增强防治腐败的预见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宣读《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对第二阶段需要完成的20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外交部等23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