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联系点工作座谈会。他强调,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出席会议。
刘峰岩传达了吴官正、何勇同志关于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指示精神,听取了各联系点前段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大家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把《实施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一起学习领会、一起部署落实。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实施纲要》的要求上来。
刘峰岩强调,要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制定好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意见要注意把握以下“六项原则”:一是要制定《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不是制定《实施纲要》;二是要紧紧围绕《实施纲要》来制定,不要另搞一套;三是要以党委(党组)的名义制定、下发;四是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突出特色;五是要明确时间进度,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六是要有措施作保证。实施意见的内容原则上应包括总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和落实的措施等。
刘峰岩要求,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中央纪委监察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下发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意见的文件。适时召开各联系点和牵头单位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贯彻落实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省区市和中央各部委原则上6月底前制定实施意见,年底写出贯彻落实的专题报告,报中央纪委。
会上,天津、吉林、广东、浙江、陕西、四川、深圳、武汉、大连、苏州、教育部和国资委等12个联系点的纪委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落实工作的进展情况。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伟和委部机关有关厅室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