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指出,总结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做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督查效率和质量,探索运用“互联网+督查”,让数据多“跑腿”,让干部群众少“跑路”。
疫情期间,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疫情防控监督和督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地方借助“云应用”工具,实时监督职能部门解决用工招录、员工返岗、物流运输、金融信贷等困难;有的地方通过区块链技术推出“亲清在线”数字平台,实现政企在线活动全留痕,使监督更精准、更便捷。这些创新的监督方式,不仅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好帮手,也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探索了新载体新路径。
创新监督,既是大势所趋,也是现实必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但“严”的主基调始终如一,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运用前沿技术手段推动监督方式方法创新,是做深做实做细监督的必由之路。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也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提升监督质效的现实需要。
创新方式方法,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问题才是真创新。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基本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创新监督方式,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充分发挥。但也要看到,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的难题依然存在;一些基层地方还面临着“人情干扰”“熟人社会”的监督困局。解决问题,一方面要从体制机制上想办法,另一方面也可以依托创新找出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具体问题、具体案件入手,加强分析研判,充分挖掘财政、金融、审计、人力资源、民政、卫生等信息平台的监督潜力,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在监督工作中的创新运用,让监督更加务实管用、简便易行。
以创新促进精准监督。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大胆创新、大胆探索,及时对基层创新的监督方式方法进行总结提炼,以创新助推监督高质量发展。比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关于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的调研发现,多地通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记实系统、监督对象基础信息系统、民生扶贫监督、“三公”经费监督等信息化平台,通过数据碰撞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再比如,疫情期间广泛推行的“健康码”,可以随着用户所处区域变化、健康状况等因素发生相应变化,在摸清底数、有效评估等方面大大降低防控成本。类似的技术是否可以运用在提升日常监督的精准性上,也值得各地探索实践。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是降低标准、减轻责任,而是把质效作为衡量标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基本职责,按照实事求是原则,把创新方案想得仔细一些、稳妥一些,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不断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