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医院在召开行政干部会议和科主任会议上,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秉良同志认真传达了卫生部于近日下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结合《通知》精神和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蔡秉良书记在传达文件中指出:自2006年以来,全国卫生系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整体推进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长效机制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是,从近段时间发现和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卫生行业形象,影响十分恶劣。为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作为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统一思想,深入持久地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重点做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强化法律意识、纪律观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依法依纪廉洁从业。要结合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2、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拓宽案件信息与举报渠道,对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要坚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贿行为,努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在年内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2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在2年内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医院纪委根据《通知》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教育入手,依靠医院39个党支部,组织所全体医务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上海市级医院警示案例集》,同时要求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医务人员实行签名,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起强化教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