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院纪委对院属三产公司召开了“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的动员会。副院长高仕铭同志亲自在“七个不准”专项工作动员会作了报告,纪委副书记董晓红同志针对“七个不准”专项工作的落实进行部署,并以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法制宣教。
副院长高仕铭首先向大家传达沪科教纪(2008)8号《关于集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然后还针对“七个不准”专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和要求。首先,要求相关产业经理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教育警示自己;其次,院属产业的经营对医院做了很大贡献,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怎样保护和经营好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是我们每位成员的职责,对此治理“七个不准”专项工作要端正思想,积极配合,找问题,分析问题和制订整改措施,要认真落实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再次,要求产业经理负责人培养廉洁自律的执业操守精神,补充完善相关制度,紧箍咒要常念。
会上纪委副书记董晓红对“某公司董事长陈国麟违法违纪案”进行了案例分析,用生动的事实使大家意识到有效的法纪规范和监督的重要性,对贯彻落实中纪委‘七个不准’专项工作有了近一步的深刻认识。最后,播放了“罪案鉴戒——数典忘祖”
警示系列录象片,以案示警,教育大家。
出席会议的人员还有院属企业负责人王伟、杨安、李克明等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