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精神,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院认真完成了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阶段的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并且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和抓医疗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我院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现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完善廉政教育制度
我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以来,全体医务工作者对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各科室、各支部都能把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到日常的医疗业务中,认真查找管理制度中薄弱环节和漏洞,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我们将建立完善廉政教育制度,定期、定人、定时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党风廉政和法律法规等,开展法制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广大员工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和长期性。对于重点部门、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要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各级领导、各级干部必须高度重视,除廉洁自律外还要管好所属部门和人员。今后哪个部门、哪个干部、哪个人员发生问题,经分析后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规范程序、突出重点,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1、严格药品采购程序。日常药品采购严格按照上海市采购目录执行,药品采购通过临床科主任、药剂科、临床药事管理小组、院药事委员会四道程序;进货渠道、用药品种相对固定,同时采取“新药遴选原则”对首次进入本院的通用名药品,严格控制其在我院使用的品种数为1-2个,一般为国产、进口各一,并按照政府规定加价提成;强化药品验收和用量监控环节,每季度召开药品质量会议,每年对供应商售后服务进行考核,切实维护患者利益。
2、规范抗生素使用。针对不同手术科室不同类别的伤口划定使用范围,规定了各级医师抗生素使用权限,有效地规范了临床用药,将抗生素使用比例和级别大幅下降。
3、严格控制药费比。规定医保门诊均次严控在204元内,住院人均费用严控在10000元内;在微调各科室医保考核指标基础上,从严监管考核,超标部分从科室收入中剔除;每周对200元以上处方进行抽查,今年4月1日起对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依照奖惩条例从严处罚,严格控制大病医保的适用范围;对于超标的科室,超标部分不参与科室劳务分配。
4、充分发挥药事委的监管作用。药事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除把好审批新药关之外,还要发挥好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对发现异常情况的药品应及时采取措施。
5、严格实行门急诊本院医师负责制。进修医师处方需经本院医师审核后方能签章。如发生问题,一律按签章者追究责任。继续禁止医药代表进入诊疗场所进行促销。医药公司到医院宣传产品,必须到医务部门申请,确认后方可进行,否则给公司亮黄牌。
6、继续规范高值耗材的采购、使用管理。新购置高值耗材需经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通过,参加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才能进入供方目录备案,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验证,使用科室不得擅自使用或试用未经资产管理部验收的器械用品,不得私受供应商的回扣、劳务费等。目前医院实行植入物耗材使用可跟踪性的管理。
7、严格掌握高值耗材使用的适用症。在使用高值植入物时既要从患者的病情出发,又要考虑其经济条件,严格执行自费材料家属告知签字(包括国内、国外产品的价格)、术前申报、术后登记制度。
8、基建工程创“双优”。医院干保大楼建设工程建立了由院领导、纪检人员、项目负责人、申康卫建中心、检察院等人组成的筹建领导小组和创“双优”领导小组,并将按照上海市市级医院创“双优”领导小组颁发的要求做好这项工作。
工程中的各项重大项目的总包、分包、设备采购等均进行公开招投标,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操作。
9、规范公司赞助。为推动临床学科发展,各类药械厂商赞助我院各相关科室开展学术活动一律需签订书面协议,资金进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不得作为个人奖金使用,部分项目实行事后审计。
10、实行单病种用药常规。针对临床药物使用规范问题,目前有科室提出制订单病种用药常规,科主任不定期抽查,并结合奖惩办法来治理相关问题。如切实有效将推广之。
11、用网络监控药品使用。利用医院现有信息系统,定期分析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对使用量异常的前三名人员姓名、药品提供给相应科室主任,由部门和医院共同管理。
12、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除“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决策以外,每年还定期向职工公布近期基建、修建项目;购买的医疗设备、仪器及价格,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力图从源头上堵塞商业贿赂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