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我院召开“加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全院大会,院党委书记严肃、副书记陈生弟、副院长黄波分别传达和通报了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关于治理医药钩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商业贿赂、“红包”等不正之风的暂行规定和本年度实施意见。
黄波副院长首先介绍了卫生部3月28日在京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并传达了卫生部部长高强、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强指出,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办、国办的通知要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严肃书记随后通报了我院关于2006年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商业贿赂、“红包”等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本年度我院将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医院内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切实做好对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整改工作。严肃书记希望全院员工努力加强自身道德规范,践行“八荣八耻”,把医院品牌和个人声誉放在重要位置。陈生弟副书记全文解读了我院关于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收受商业贿赂、“红包”等不正之风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