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全会报告提出,要深入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积极探索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当前,要以中央颁布实施《意见》为契机,扎实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第一,要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涉及全党380万个基层党组织和7800多万名党员,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部署上来。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帮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全面掌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增强推进党的基层组级党务公开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入宣传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和义务,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民主参与的素质和能力;要深入宣传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要明确职责任务,抓紧全面推开。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提供有力指导和服务;要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等形式,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健全,公开的内容真实全面,公开的程序规范严谨;要强化考核评价,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拒不实行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认真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落实,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广大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在本级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作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意见》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好党务公开工作,切实把党务公开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开,确保到2011年底在全国基层党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第三,要规范运作程序,依纪依法办事。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事、按程序操作。一是要规范公开内容。要把《意见》规定的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其他虚当公开的事项等列入公开目录,按照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同时,要尊重党员意愿,凡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当公开。二是要规范公开程序。要严格遵循《意见》规定的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等程序,有序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县(市、区、旗)党委和有关党组织要按照中央要求和省部级党委(党组)的意见,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合理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基层党组织要依照公开目录认真实施公开。在公开过程中,要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公开结束后,要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这里要强调的是,对于可以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要规范公开方式。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既要用好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等传统手段,又要积极探索运用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手段实行公开的方法,确保党务公开的时效性。
第四,要紧跟形势任务,突出公开重点。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既要全面公开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和各方面工作情况,又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特别是抓住基层党组织的中心任务进行,通过党务公开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中心任务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尤其要着力抓好以下3个方面情况的公开。一是要及时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思路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及时公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认真解决和适时公开有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低保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要及时公开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情况,尤其是要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和领导班子调整的实际,及时公开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认真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第五,要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制度保障。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是一项新的实践,必须以真总结经验、健全工作制度,以完善的制度保证工作进行、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工作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基层党组织在实行党务公开中的创新实践,并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把握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和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进一步建立健全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