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4月开始,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全面实施,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共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项目6763个,其中保留项目4214个,撤销项目2549个,总撤销率为37.7%,节约经费开支12.2亿元,清理和规范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
中央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部署
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弘扬先进文化、维护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活动数量逐年上升,人力、物力、财力耗费巨大;活动立项随意,举办行为无序;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片面追求轰动效应;乱收费、搞摊派和拉赞助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这些问题造成了经济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助长各种不良风气,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社会反映强烈。
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督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均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严格控制此类活动,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
按照中央的要求,2010年下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对全国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2011年4月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以党政机关为重点和“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批、统一规范”的基本原则。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牵头成立了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国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纠风办。4月2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了部署。
明确政策界限,认真清理审核
5月19日,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2011年工作要点。国务院纠风办举办了清理和规范工作培训班,详细解读政策,提出治理措施,明确目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迅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积极推动工作开展;普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辅导。许多地区还针对工作部署后基层反映的一些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研究提出操作性、可行性更强的政策解释。贵州等省规定,在清理和规范工作期间不得举办临时性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根据中央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依据《实施意见》,对湖北省申请举办辛卯年世界华人炎帝故里寻根节、甘肃省申请举办2011年公祭中华始祖伏羲大典、湖南省申请举办公祭炎帝陵大典以及北京、甘肃、广东等地分别与国家旅游局等部门申请联合举办旅游节庆活动等,按照全国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认真进行审核答复,对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提出了“瘦身”要求,收到较好效果。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审核登记,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如实申报2011年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没有活动计划的也坚持零报告制度。各地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依据明确、规模适度、经费合规的要求,严把审批关、经费关、领导出席关。安徽、重庆等省(市)由厅局级领导带队,抽调财政、审计人员,深入活动项目申报单位,全面审核有关资料账册。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加强监督检查是清理和规范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全国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赴广东、重庆、浙江、江苏等省(市)进行监督检查,深入了解清理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纠风办督促有关省份严肃查处2起周年庆典活动,叫停2起擅自开展的庆典活动。针对个别部门的违规行为,及时对其进行约谈,重申清理和规范工作的政策界限,督促进行整改。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了一些违规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行为。
各省(区、市)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清理和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各地纠风办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强化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查处和叫停违规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保证清理和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四川省针对一些单位“打擦边球”的现象,约谈了5个地区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及时发现并叫停67项活动。江西、广西等地印发了关于严明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监督检查职责,并对违规举办活动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苏州市建立电子监察平台,研发了一套从活动立项申报到考核评估的动态监督软件程序,为解决活动立项随意、举办行为无序等问题作了有益探索。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巩固清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国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研究各地已形成的制度成果,起草了节庆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起草了加强公祭类庆典活动管理的意见和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各地区各部门也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交通运输部制定《关于规范部机关及所属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等部门建立规范领导干部出席活动报批制度,湖北、四川、西藏等省(区)也制定了关于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办法,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