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海市普陀区政府原办公室主任殷坤能涉嫌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时38分,被告人殷坤能身着黑色羊毛衫和灰色西装出庭受审,戴着细边框眼镜的他头发花白,回答审判长问题时声音响亮。殷的家属9点已到庭,在听审席就座。
据公诉机关称,殷坤能在担任普陀区原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72万余元(70万人民币及3000美元),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殷坤能当庭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
3月4日,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殷坤能涉嫌受贿案与其直接有关,于2009年12月22日予以逮捕。据悉,殷坤能从2006年12月起就任普陀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堪称蔡志强的“大管家”,经常接受行贿人委托请求蔡志强办事,事成后安排麻将牌局,令蔡可以在牌桌上“光明正大”地收取贿赂,自己亦有部分“打牌活动费”进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