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王斌在2005年第一次收受1万美元后,因为觉得数额巨大,连续几天睡不着觉,“晚上都是心惊肉跳的”,从此王斌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现金额度门槛——10万元人民币。唯一一次例外,也是于2008年春节收受行贿人赵某11万元人民币 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获悉,该院已将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斌(正厅级)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称将于近日开庭审理。王斌案是这次重庆市多名厅局级干部因贪污受贿而被送上审判庭的一个。 据检方介绍,2008年3月31日,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王斌实施“两规”审查,重庆市检察院于4月22日对王斌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同年6月6日对其决定并执行逮捕。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集聚反贪骨干力量,历时两个月,顺利侦破王斌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折合人民币17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检方指控王斌的主要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2003年至案发期间,王斌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征用、土地出让、耕地保护及土地规划等审批管理权力,为房地产开发商及相关单位获取土地使用权、降低土地出让金标准等方式提供帮助,以收取大额贿赂款。据介绍其收受的贿赂款物品种繁多,除人民币、美元、欧元等现金外,还收受房产两套,另外还有玉石等价值不菲的艺术品。 办案检察官告诉我们,从王斌整个受贿过程来看,他的“贪婪”显得颇有“节制”。随着其掌管权力的越来越大,收受的贿赂款项越来越多,王斌为让自己良心稍安对自己收受钱财设定了一个基本的标准。据王斌交代,本案的行贿人很多都是通过王斌的朋友或同僚介绍、引荐的,经过多次交往取得王斌的信任,一般几千元至几万元的现金王斌都能“心安理得”地笑纳。但是王斌在2005年第一次收受林某所送的1万美元(当时折合人民币8万余元)后,因为觉得数额巨大,连续几天睡不着觉,“晚上都是心惊肉跳的”,从此王斌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受贿的现金额度门槛——10万元人民币。唯一一次例外,也是于2008年春节收受行贿人赵某11万元人民币。 就在两天前的9月3日,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因涉嫌受贿1500多万元被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7月至2008年3月,梁晓琦在先后担任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局长、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调整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方式,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谋取巨额利益,先后8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89.3836万元。 9月4日,国航重庆分公司原副总罗某因涉嫌受贿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罗某曾经收受他人7.7万元,其中3.3万元作为帮人承揽工程所得,而剩余的4万元却成为介绍他人结识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的“中介”费。 9月5日,在城市建设、人事调动、帮助同学协调关系上涉嫌收受232万元贿赂的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 如果加上此前不久法院审理的重庆市涉嫌受贿2226万元的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由此记者想到了受贿966万元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受贿120万元渝中区纪委原书记郑维、受贿76万余元的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案等,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几个月时间里已经将多名厅局级干部送上了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