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受贿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石发亮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58岁的石发亮1994年到2002年元月期间,先后担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去年6月24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石发亮在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为12个请托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23次收受贿赂款、物资合计人民币1497万多元、美元48万元、港币35万元。案发后,上述款物已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石发亮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石发亮能坦白交待其犯罪事实,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石发亮当庭没有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