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鹤壁市第七中学校长李存民公款宴请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彦成及教育局其他工作人员。张彦成、李存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舞钢市教育局副局长孙春峰长期借用企业车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其退还借用车辆。
3.济源市城乡规划管理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李彬玉工作日饮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