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城管服务中心主任王延平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到医院咨询病情。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延平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2014年5月2日,历城广播电视台人事科科长唐俊强未经单位批准,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公务用车看望亲属。经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唐俊强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