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2月12日,涪陵区白涛街道山窝初级中学副校长秦文锋在涪陵某酒楼操办乔迁宴40桌,并邀请白涛街道山窝初级中学教职工参加,共收受240户赠送的礼金49100元,其中涉及管理和服务对象34名,礼金7600元。2014年7月23日,经涪陵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秦文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区点名通报。
2.2014年6月4日,巫溪县城厢镇新坪村综合服务专干向长俊以孙子满月为由操办酒席8桌,收受礼金9900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4年7月,经巫溪县城厢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向长俊新坪村综合服务专干及妇女主任职务;对新坪村支部书记李仕平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新坪村支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2014年6月23日,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社区工作人员李长胜、杨群、郭九会、陈奇志、梅凤5人违反工作纪律,利用午休时间在社区日间照料站打麻将娱乐,在社区居民中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7月4日,天星桥街道纪工委分别给予5人通报批评处理。
4.2014年5月31日至6月3日,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魏大文将水江镇人民政府公务车辆与水江镇欣顺煤矿(系私人企业)业主韦会华车辆交换使用。区纪委给予魏大文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车辆使用费100元;责成南川区水江镇人民政府立即整改,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