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同市矿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彤违规借用执行案件当事人交通工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忻州市保德县公安局主任科员张旭东公车私用、驾车肇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吕梁市兴县工商局蔡家崖所所长杨利利,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长治市屯留县南浒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国平安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补助,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