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云竹镇卫生院院长裴建青大办儿子12岁生日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东相王村村主任李三明公款大吃大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派出所所长梁建文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室主任赵吉明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