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中心主任杨志峰为所属企业违规办卡问题。2012年至2013年,中路公司购买共计78.5万元的购物卡用于发放福利,其中2013年49.9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4年7月23日经公路科学研究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志峰警告处分。
2.交通运输部武汉海事局咸宁海事处监督员朱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4年5月31日,朱彪私自从局机关驾驶局公车,到汉口后湖参加朋友乔迁聚会。经武汉海事局局务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朱彪行政警告处分。全局通报批评,即日起暂停兼岗汽车驾驶员资格;扣除朱彪一个月绩效工资的50%,并责令其本人做出书面检讨,上交当日私自出车费用40元。
3.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吴申、赵玉坤利用工作之便吃请问题。公路院条件处副处长吴申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开展交通工程广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7次例会后,由汽运中心副主任赵玉坤陪同,违反规定接受超标准接待并饮酒,涉及金额共计5869元。经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吴申、赵玉坤院内通报批评,2014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责令汽运中心领导班子在党性分析专题会上作出深刻检查;7次就餐的全部费用由吴申、赵玉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