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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03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

2.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在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三、推荐(提名)渠道及名额

(一)单位提名

1.学校科协直接推荐到中国科协青年科技奖候选人2名;

2.教育部可提名候选人30名;

3.上海市科协可提名候选人15名;

4.其他可通过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及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进行提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1名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注意事项

港澳地区候选人由中央港澳办统一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从其他渠道提名;其他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提名渠道产生。每位候选人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提名。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12:00前将本单位候选人《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word版(附件1)和推荐的项目清单(附件3)发送至邮箱yryqq@126.com。提名表中工作单位和提名单位意见可暂不填写。

2.2024年2月20日-3月20日,学校经过评审后择优推荐,成果办向候选人分配“推荐码”,候选人完善提名表、上传电子版材料。

网络填报: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进行STID认证,凭“推荐码”提交至提名单位(专家)。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上传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

附件: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推荐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清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家瑜 联系电话:776150


欧洲杯竞猜平台科技处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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