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修改及中止办事指南
一、申请及审批程序:
1.项目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负责人签名;
2.项目依托单位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3.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审查,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申请材料提交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医学情报研究部,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5.上海市卫生局科教处审批;
6.反馈审批意见,项目组按修改后合同执行计划任务。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修改合同,请提交《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合同修改申请书》(一式三份),有修改研究内容的申请,须提交原《计划任务书》复印件(一份);
2.申请中止合同,请提交《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中止申请书》(一式三份),附表《上海市卫生局科研项目中止经费决算表》必须认真填写,财务负责人签章,单位加盖公章。
3.申请书格式从上海卫生发展网下载:www.shdrc.org ﹥﹥科研项目﹥﹥表格下载
三、事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机构: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情报研究部(地点建国西路602号)
联系电话:64456795 64728661-24
联系人:任建琳 江力波 徐文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