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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通知
发表时间:2017-04-05阅读次数:

各院、系,附属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经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4.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二、申报材料

项目资料1份(用光盘存储,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

  三、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鼓励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获国外授权的专利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

  

联系人:范天豪 陈世浩

电话: 021-53510366 63846590*776150/776250

手机: 13764487840

Email:fantianhao@shsmu.edu.cn

地址:重庆南路227号 科教楼(东2)801室

附件: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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