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医疗证》遗失的或《离休干部医疗证》损坏或姓名、身份证号错误需更正的,离休干部本人可携带《离休干部证》、身份证、《离休干部就医记录册》及一寸证件照片1张,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办理补证或换证手续。如果遗失,必须及时告知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及时补办;如果换证,办理时将收回损坏或错误的《离休干部医疗证》。
需由家属或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办理的,代办人除带齐上述凭证外,还需带好代办人身份证、老干部所在单位介绍信(盖办公室公章)。上海市医保中心、各区县医保中心、各街道医保服务点均可办理。咨询电话:96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