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老干部丧葬事务具体工作程序简要介绍如下:
①主办部门:
院级干部、教授逝世:学院办公室、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②协办部门:
院级干部、教授逝世:工会、教授离休时所在部门
家 属
1、离休干部逝世后,家属应立即通知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包括其去逝时间、地点。
2、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3、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公安局出具死亡证明书(复印件交单位办理,由单位转交社保局申领抚恤金),原件交殡仪馆办理殡葬事宜。
4、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预订送行仪式的大中小厅及具体时间,所需要的有关服务项目,并及时告知单位(由单位发讣告)。
5、办理家属和亲友的花圈。
单 位
1、接到离休老同志逝世的消息后,核实消息的真实性,确定逝世时间、地点及逝世原因。
2、向院领导、组织人事部和逝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报告。
3、第一时间慰问逝世教职工亲属,赶到逝者家属所在位置(家、医院),了解亲属对丧事办理的意见,代表学校向死者家属表示慰问,向亲属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和学院规定的丧事办理方法有关政策、程序等事宜,协助家属料理后事,并成立治丧委员会。
4、发布逝世人生平简介,逝者的生平由组织负责撰写。家属、亲友可以向组织提供有关情况,但不应干预。内容要简洁扼要,以全面客观地介绍逝世者的革命经历为主。生平字数应掌握在1000—1500个字以内,一般不署名,分发范围仅限于参加送行活动的人员。
5、遗体告别仪式准备工作:
1)撰写告别辞
2)联系殡仪馆
3)登记送花圈单位、个人,接受悼唁电函
花圈:提倡集体具名,花圈总数一般不超过一百只,也可由单位代办花圈,但不邀请外地组织和人员来沪参加。
4)准备告别仪式用车及其它必须用品
①告别仪式当天用车由逝世老同志原单位帮助解决。
②覆盖党旗:党员去世后,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可以在其遗体或骨灰盒上覆盖党旗,但党旗不得随遗体火化或随骨灰盒掩埋。
6、确定并公告告别仪式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丧事从简的要求,根据家属意见需要张贴讣告的,治丧小组负责起草和张贴讣告。
7、登报:副局级以上离休干部以及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老干部逝世后,在解放日报或文汇报上报道简短消息,不登照片。
8、协助逝者家属到殡仪馆办理相关手续,并作好布置告别厅的准备工作。
9、组织参加人员进入告别厅,举行告别仪式。
10、逝世教职工家属到人事处办理丧葬费用结算和领取抚恤金、补助费等手续。
1)机关工作人员故世后丧葬费
①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费标准为600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②市级机关正副局级或相当市级机关正副局级的工作人员死亡后,其费用开支仍按市委《关于部、局级领导干部逝世后治丧事宜的批复》(沪委<79>批字第464号)执行,追悼会等费用需超过六百元的,可按规定六百元的,结余部分应全部发给其家属。
2)机关离休干部故世后丧葬费、抚恤金待遇按照人社局规定计发。
老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