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动室是为丰富退休职工生活而设置的活动场所,供退休职工学习、娱乐、交流等活动之用,服务对象是院本部全体退休职工。为合理利用资源,特制订本条例:
1. 活动室只面向院本部全体退休职工开放,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 活动室由退管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者需听从管理人员安排,提前一周提出预约申请,同意后,经管理员与该活动负责人协调后方可使用。
3. 严禁赌博、结社等违法活动。
4. 保持活动室环境整洁卫生,不吸烟、不酗酒、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大声喧哗。
5. 爱护公物,不损坏墙面,桌椅及各种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及使用。
6. 注意防火、防盗,离开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7. 活动室登记后,如遇特殊情况,退管会办公室会提前告知变更情况。
8. 寒暑假期间和国定节假日活动室不开放。
退管会办公室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