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各年级学生:
根据教育部加强本科生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生课程考核制度,遵循教学规范,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学院对学生考试、
重修制度做出了新的修订,从本学期起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考试重修制度概要
1、 实施年级及时间
专科、专升本:2019级春及以后年级,高起本:2018级春及以后年级。
本学期开始按新制度实施。其他年级仍实施旧的重修考核制度。
2、 课程考试、重修方式
取消课程毕业补考,全面实施课程重修制度,学生有效学习期限内每门课程有“一考一补四重修”六次考试机会。即每门课程补考结束后,若仍然不及格,在补考结束的下一学期可自愿申请课程重修,与下一年级一起考试,每门课程共四次重修机会。
3、 成绩记录方式
重修课程成绩结合网上学习平时分和考试卷面成绩综合计算,平时成绩占比与第一次课程考试相同,考核通过(总成绩大于60分)者,
课程成绩均记录为60分,不通过者记录实际分数。
4、 重修申请方法
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学院规定的申请时间,自行网上申请,有效学习期限内均可申请,每次重修课程申请不超过三门。学生申请后,
学习中心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初审通过,学院复审通过后即可开通网上学习。
二、 本学期重修申请方法
1、 可申请重修年级及课程
专科、专升本:2019级春第1、2学期课程,2019级秋第1学期课程
高起本:2018级春第1、2、3、4学期课程,2018级秋1、2、3学期课程,2019级春第1、2学期课程,2019级秋第1学期课程
2、 重修申请时间
2020年9月19日-2020年10月9日
3、 可申请课程数
一次最多申请三门课程
4、 申请方式
PC端登录在线学习平台,“重修申请”栏目,认真阅读“重修必读”后,选择本学期预重修课程。重修课程于10.10后陆续开通在线学习和平时作业。
请学习中心务必通知以上年级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尽快申请重修,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联系学院相关负责老师。
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