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2021级春季专科、专升本同学,2018级秋季高起本同学,往届未毕业同学,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综合考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 毕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08:30—10:00 : 护理 专升本和高起本
2023年4月1日10:30—12:00 : 检验、药学、公管 专科和专升本
机器阅卷考生务必带好2B铅笔和橡皮填涂答题卡。
2、 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操作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日-2日(具体时间由各学习中心自行安排并上报学院和通知学生)
3、 考试地点:
1)上海地区: 理论考试暂定在重庆南路280号西2楼。
操作考试在各学习中心指定的考场。
2)非上海地区:学习中心所在地指定的考场。
二、考试对象
1、第一次参加考试学生:2021级春季专科、专升本以及2018级秋季高起本的学历教育应届生必须参加,凡是缺考者都将损失一次考试机会(申请缓考同样损失考试机会。)
2、第一次补考学生:2020级秋季专科、专升本以及2018级春季高起本的在读学生必须参加,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可提前申请缓考,可保留一次考试机会,任意缺考者损失一次考试机会。详细名单参看附件1。
3、 第二次(最终)补考学生:最后一次考试机会,通过提交申请参加考试,不申请者不安排考试。可提交申请学生名单参看附件1。
三、复习方法
毕业理论考试复习无任何word版本的复习资料,通过“毕业理论考试练习系统”完成复习,学习中心通过管理平台实时了解学生复习进度,加以督促。此练习分数不计入总成绩,只用于复习。
1、 毕业考试练习系统入口:学生登录学习平台---毕业环节---毕业考试。
2、 学习中心管理平台入口:学习过程管理---学生练习&考试情况。
四、学习中心注意事项
1、 附件1中公布的补考名单和科目,请学习中心协助学生核实,有误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上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 附件1中公布的第一次补考学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上交缓考申请表,滞后提交无效,仍将视为任意缺考。
3、 附件1中公布的第二次(最终)补考学生,可根据意愿申请参加第二次补考,参加者必须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务必本人手写,亲笔签名。申请表于2023年3月10日前上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未申请者不安排考试。
4、 各学习中心请根据附件4中的规定安排操作考项目,并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上交附件3安排表。
5、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63846590-776568。
学历教育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