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立项的批复》(沪教委国资【2023】18号),上海二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现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2023.6.15——2023.6.21)以实名签署书面意见反馈至上海二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查阅。联系人:曹纹野 电话:63846590*771006。
现将资产评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及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机构按政采流程进行确定,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依法进行备案。此次评估师都具有资质证书。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对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为经审计的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账面反映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及发明专利),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预计在计划的时间段内,在预测的研发费用的足额投入下,能够完成相应的研发及商务开发等工作。若发生研发、申请药证、生产各个期间段存在延长、缩短,研发费用增减或其它无法完成预期项目的情况,则会对本次评估价值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评估仅对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及发明专利)市场生命周期内的价值作出判断,未考虑新药市场生命周期后新药可能产生的残值。
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3日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循曜博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哈雷路898弄6号313室。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妍珺。章程约定股东的出资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前。截止评估报告日,被评估单位尚未出资。
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6日递交了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的药物(SV001)临床试验申请(IND),并于2023年04月28日正式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的受理(受理号:CXSL2300298),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产品名称:重组抗PEAR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雾化吸入溶液。
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正文“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二、主要评估方法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经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34,667.30万元,市场法评估结果为40,463.84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低于市场法评估结果5,796.54万元。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市场法是选取上市公司作为对比依据,其经营范围、资产规模、客户资源、生产经营管理水平、资产效用等因素,均优于被评估单位。且评估单位成立于2021年5月,至评估基准日不足两年,目前尚处于新药研发阶段,无产品上市销售,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为运营管理较成熟的公司,故被评估单位实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可比性欠佳,市场法评估结果不具备合理性。故我们认为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更接近企业的真实价值。
综上考虑,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的结论,上海循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4,667.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亿肆仟陆佰陆拾柒万叁仟元整),较账面所有者权益11,778.32万元增值22,888.98万元,增值率194.33%。
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有效。
三、评估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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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