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气体钢瓶管理制度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5-11-11 全校所使用的钢瓶须通过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并获得允许使用许可方可使用。 1、学校所有钢瓶的使用部门所使用的钢瓶须在物资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实验室摆放钢瓶的位置须保证安全,作好钢瓶的固定。 3、对购买的易燃气体进行全程使用监控(摆放的场所、使用地点、及使用时间等)并及时收回存放气体仓库。 4、不使用的气体钢瓶统一存放于学校的气体仓库内,有专人管理。 5、对于过期的钢瓶,统一回收,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资产处物资管理中心 2010年修订